青木股份(301110.SZ)公布,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终止前述两个项目中“场地费用”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095.5万元和部分超募资金17863.17万元合计40958.67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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